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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药品评价中心基本药物处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1996年,我国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第一版,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直比较强调的原则,但是对于“价格合理”这一点的实施则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基本药物应该是那些既花钱少,治疗效果又好,也就是性价比高的药物。性价比应该怎么衡量呢?仅靠比较药物的价格,这是永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学科来研究,这就是药物经济学。
   现在来看,在《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中引用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首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和支持,多次强调在基本药物调整中纳入药物经济学因素。吴仪副总理在前几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会议上也传达了一个批示,在这个批示中她专门强调了一点,就是我们国家的药品监督管理要保证全国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和经济。增加了“经济”这两个字,对我们将来工作的指导意义是非常大的。
   第二,药物经济学这个学科在国内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去年中国医师协会专门成立了《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项目中心,组织全国的药物经济学方面的专家,来制定《中国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这就使药物经济学研究有了统一的评价尺度。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药物经济学研究的结果,对我们政府部门的决策,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从上述两点来看,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所以才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与中国医师协会药物经济学评价中心共同开展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这一课题研究项目。
   开展这项合作项目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就是直接将本次药物经济学研究结果运用到2006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工作中。第二个目的就是将本次研究项目作为一个标志,它标志着我们药物经济学评价的应用工作已经开始,这意味着今后药物经济学的证据资料和研究资料的结果,将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后,中国医师协会药物经济学评价中心还将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其他品种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将性价比相对比较差的药物调出目录。而药物的调入也将参考国外的一些经验,由生产企业提供药物经济学评价证据。
   本次研究课题选择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抗精神病药物,一个是治疗前列腺增生药物。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对于我们来说是第一次,原则就是少而精。希望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中能逐步完善对于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使用。

中国医师协会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项目第二次专家组工作会议合影
药品临床价值与药品价格评价
因素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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